一、业的定义
业有造作之意,我们起心动念,对于外境与烦恼,起种种心去做种种行为(身、口、意),称为造作,也叫做业。这样的一个造作过程,就会招感到将来的果报。从果报来看它的原因,就有所谓的业因。从业的因到业的果报,就有所谓的业力,即是说由业力与外缘配合形成果报,就是所谓的业果。
1、业因:我们在造作时,所做的行为,以及所做的事情,称为业因。真正的业因是烦恼,如果没有它,我们就不会造作,所以烦恼才是真正的业因。
2、业力:我们造作的行为会形成一股力量,将来使我们承受各种果报。比如我们骂人一分钟,这个行为(业因)一分钟后就结束了,但它有力量存在着,将来有因缘时就形成果报,此称为业力。业力本身没有控制者,也没有主宰者,是行为本身形成的力量。比如下雨,大地自然被它淋湿,雨水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着。我们造作各种行为之后,也会形成一股力量,让我们将来要承受果报,这是自然界的规律。
3、业果:也叫做业报,我们过去造业,因缘成熟就形成果报。有了业因,就形成业力,但不一定会有果报,因为业力形成果报,要依赖外在的因缘来引发。所谓因缘成熟,就是业力(一般人所说的业因)与外缘配合,形成果报。如果没有外缘,就不会有果报。所以佛经中常说:“纵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聚时,果报还自受”。这是佛教中一个很著名的偈颂,它的意思是:我们所做的行为(业因),形成了业力,外缘出现时,才会形成果报。如果业因没有形成果报,它的势力可延续到千百劫之久,等到因缘会遇成熟时,我们必定要承受那个果报。
二、业的分类
1、以身、口、意来分
(1)身业:身体的行动是一种造作,故身体的行为就是身业。
(2)口业:用心驱使口讲话,是一种行为造作,故讲话是口业。
(3)意业:我们的思想,也是一种造作,故驱使心去思维事物,就是意业。
身,口,意三业的真正造业主因是意,也即是我们的心。故有身业和口业之中必然会有意业存在,有意业未必有身业和口业。
2、以业的性质来分
(1)善业: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,事情,将来会形成好的果报。
(2)恶业: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,事情,将来会形成恶的果报。
(3)无记业: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,它不是善的,也不是恶的。比如走路,扒痒,无关善恶,这就是无记业。
有人说无记业一定没有果报,这是不正确的,无记业也可能会有果报。举个例子,在一起飞机意外失事的事件中,当时机师并没有生起杀害乘客之心,但是当一些乘客在命终时,可能生起嗔心,怪罪于机师,认为这是他的疏忽所致,将来那位机师就可能要受到果报。
善恶通常是指我们的心是善或者恶,但有时候并非完全如此。我们有时候会因为愚痴而起善心造恶业。比如说,有人病的很痛苦,你起善心杀了他,杀人是恶业,以后要受恶的果报,但你却以为帮他解脱了痛苦。依佛教的因果业报来说,这只是使他要受的痛苦,延迟到下一世罢了。所以善恶业有时候并不因为我们的心是善或恶,而是要以果报来决定才是最正确的,也就是说有时候所谓的“善心”,其实是一种愚痴颠倒的无明烦恼,并非真正的“善”。
3、以共业与不共业来分
(1)共业:大家一起造业,互相影响,关系密切,将来一起受果报,称为共业。
(2)不共业:自己造一些业,只影响个人的身心,将来独自受报,称为不共业。每个人的身心都是不共业所形成的果报。比如我们内心的思维,别人是不能和我们共同享用的。又比如我们共用佛堂来听闻佛法,同住在新加坡等,这些都是我们的共业。共业中通常也有不共业,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,每个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资,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,这就是共业中的不共业。他们造了某些同样的业,共业组织家庭,就生活在一起,那就是共业。
4、以定业与不定业来分
(1)定业:有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已决定,称为定业(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故意造的业称为定业)。比如杀人,果报是将来坠入地狱,称为报定。如果坠入地狱的具体时间也确定,称为定业,否则就是不定业。佛经中说,杀害父母是五无间罪之一,死后必定立即坠入地狱,称为定业。
(2)不定业:有一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不确定,称为不定业。虽然说忏悔可以消业障,如果我们知道佛陀有三不能,其中一个就是‘佛不能转定业’。比如杀父杀母,定业不能转,今生死后必定坠入地狱,任有你怎样拜佛忏悔,都无法改变死后立即堕入地狱的果报(五逆十恶在显宗里面是定罪,无法彻底忏悔干净,但在密宗里面有很多殊胜的方法可以忏悔清净)。不定业就可以通过忏悔,修行来改变它。所以许多人想靠忏悔来把一切的业消灭掉,这是不可能的。有些定业没办法转,一定要受报,那佛陀不是很差劲,学佛不是没有意义了吗?当然不是。佛世时有一位阿阇世王,他杀父篡位,后来忏悔皈依佛教。在他死后,坠入地狱,但是很快就脱离地狱之苦(就像乒乓球掉在地上立马又弹起来了,虽然堕入了地狱,但却瞬间又从中解脱)。这是因为他遇到佛陀,皈依三宝,求佛忏悔等种种善根因缘,所以他的定业有如此的改变,但‘坠入地狱’的这一定业决定是要受的。
5、以引业与满业来分
(1)引业:我们今生造了某些业,死后牵引我们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受生,称为引业。
(2)满业:我们投生到某一道,必须要有一些业报,使这一生的业报完满,称为满业。
我们今世做人,就是过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业。每个人的果报都不一样,所以除了引业之外,还有其他的业,这种种业与引业配合起来,才圆满我们整个人生,这些业报,称为满业。又比如我们造很大的善业,享受天上的果报。如果造了很大的恶业,也会使我们坠落到地狱中受苦,这就是引业,坠入地狱的每个众生的业报有不同,此为满业。
三、业的活动
我们造业后,将来因缘成熟就要受报,它们的活动过程是怎样的?
其实,业的活动就是我们生死轮回的相续,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业的活动。我们在受业报的过程中,又继续造新的业因。
比如我们现在的身体、脑袋和思想,那是过去的业形成的果报,但是今生的我们仍然利用它继续造业,故我们的业报不一定是前世带来的,有些是今世做,今世受。比如说抽烟,今生通过一些因缘,你染上了烟瘾,但是今生也可能下决心把它戒掉,这也是业。所以学佛者不应该误会业一定是前世带来的,比如认为生病是过去的业报就不去医治,那就不对了。我们通过学佛修行,可以使重业轻受,轻业消除。我们今世可造业也可以转变业果,因为不是所有的业都是定业,有许多业是不定业,它是随着不同的因缘而转变相续下去。
我们的业如瀑流,并没有停止不变的业因。有些人以为我们造的业因储藏起来不动,遇到了某一些外缘,就形成果报,这是不对的。正确的说法是我们造了种种业行为之后,它们互相影响,一直产生变化,延续下去。如果影响他的外缘不够强,它的变化就很小,所以你就以为它不动。如果外缘势力强大,它就形成了一个大的果报。打个比喻:你小时候打死一只蟑螂,这个业有很多,一个是你的行为,一个是你与蟑螂的关系,更有你当时起了杀心的恶念。这个恶念延续下来到今天,一直在你的心中,但是你把它遗忘了。它一直延续影响扩大,使你将来会打老鼠,乃至以后会杀人。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业,如持戒,忏悔等,它又会减小,甚至会消灭。我们眼前所见到的山河大地,屋子,一切花草树木等,都是过去业的活动所形成的果报。它显现在眼前,我们对它内心执着,又升起新的内心造作,以后它又会形成新的果报,所以说山河大地也是我们业的活动与果报。
四、业的造作者
业的造作者并不是单一的个体,并不是有一个‘我’在造业,它的主谋是五蕴当中的‘行蕴’,这个‘行蕴’就是造作的种种心。五蕴的‘行蕴’当中包含着我们的种种烦恼,这些烦恼没有主人,烦恼本身就是烦恼,并不是有一个主人说他有烦恼,也不是有一个人有烦恼,当中没有一个‘我’,没有一个主宰者。假如我们有修行,断除一些因缘,那烦恼就没有了,故造业者实在是不可得。但是认为没有‘东西’在造业也不对,它是五蕴当中的行蕴中的烦恼在造业。比如说天下雨,大地潮湿了,这是因为雨水弄湿了它,这当中没有主宰者使它潮湿。同样的也没有人在造业,而是烦恼驱使‘业’向前继续活动。我们过去造种种的业形成力量(业力),加上过去与现在种种烦恼的引发,使我们所做的行为向前继续推动。烦恼本身没有主人,你今天有嗔心,但明天可能就没有。如果你有修行,嗔心就会消灭,所以嗔心没有主人。以佛法来说,它是五蕴法因缘生灭的相生相续的幻相,即是五蕴之间的种种法互相作用—相生互相一个接着一个的延续下去,就形成了幻相。好像瀑布形成这个例子:水一滴一滴的从高处相生相续地泻下来,就形成了一个我们以为‘瀑布’的幻相。同样的,在我们五蕴身心相生相续的过程中,形成了一些幻相,因为我们有执着,我执,就以为有造业者,有受业者,而实际上业与制造者,只不过是因缘生灭的幻相。即是说造业者,受业者只不过是五蕴的生灭,也就是因缘的生灭幻相罢了。同样的道理,五蕴形成我们这个身心,而它又把我们向前推动,使得我们以为有人在造业,实际上“我”并不存在(这是一个很高深的见解,涉及到了空性正见)。
五、业的止息
修行解脱者进入无余涅盘后,他今生的果报身都舍掉,不再执取,以后再也不会在三界六道中受生,即“不受后有”。业的止息并非把它完全灭除,这是断灭见,也不是把所有的业果受完后,业才止息。正确的说法是当业没有烦恼为缘,将来的业果就不会生起。比如说,新加坡的蓄水池里有很多水,你家要装置水管,再开水龙头,自来水才会到你的家里来。如果没有这些设备,你家就没有自来水。在此比喻中,水管是外缘,蓄水池里的水是业因,业因没有外缘的引发,是不会形成果报的,此称为业的不生。我们千万别误会,以为解脱者把所有的业完全断除,而是他们没有烦恼为外缘,业果就不能生起。故经中说:此灭故彼灭,此生故彼生。此话之意是:我们现在的烦恼不生起,将来的业有也没有机会生。因为互相因缘作用,有因必须要有缘,缘不生,因就不会生成果报,所以此灭故彼灭。没有业果就不可讲有业因,因,果是相对的,没有儿子就没有爸爸,没有爸爸就没有儿子。比如我现在出家了,我不是爸爸,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,就是你孩子的爸爸,那你就有爸爸与孩子的因果。如果没有业果,业因就不可得。打个比方说:这里有一罐油,如果没用它来点灯,那就不可说它是灯的因,如果用它来炒菜,吃了就排泄出去,怎么可以说油是灯的因,故没有果就没有因。一个人没有烦恼,那就不会受果报,过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称为业因。所以烦恼的止息,就是业的止息,并非断尽业因来止息业,也不是承受完所有业果来止息它。
六、业的自性
佛教中所讲的‘缘起性空’是宇宙万法最讲究的真理。这句话之意是:一切法都是因缘在生灭,它没有自性,不是永恒存在,是无常的,这是万法的实相,也就是空相(即空性)。这个业也是万法,除了一些少数的无为法以外,一般的法都是业的作用。业是因为众生执着而有。我们迷惑在这缘生缘灭的万法中执着而造作种种的行为,推动自身向前延续,这其中一无所得,没有东西在生灭。如果有人去寻找业的生灭相,是不可得的,因为它没有一个完整的自相,自体,故业没有自性。
现在让我们来看看《中观根本慧论》上对业的分析。
(1)‘诸业本不生,以无定性故。诸业亦不灭,以其不生故’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一切业本来不生,只有迷惑者才看到业的生灭。比如我们从淩晨二点到六点,坐在森林里观察雾,我们看到朦胧的雾,观看它何时生灭?又比如我们把冰放在水里,冰慢慢的溶解,那它何时不见掉?我们不能够看不到冰就说它不见掉,它一刹那一刹那溶成水,当你看不到它的形状时,你说它灭掉。同样的,我们看到雾的形状时说有,我们看不到它的形状时说灭。如果我们真正坐在那寻找的话,是看不到它的生,同时等它‘生’出时,再坐在那儿观察:早上阳光照到雾,你也看不到它的灭。实际上没有‘雾’在生,‘雾’在灭。只不过是空气冷了,水分子慢慢的增加凝结起来,我们就看到朦胧的一片,你就认为‘雾’‘生’了。当阳光普照大地,空气热了,水分子慢慢蒸发,‘雾’慢慢不见掉,你就认为‘雾’‘灭’了。就是这么一回事,里面没有‘雾’。‘雾’是我们给那片蒙蒙的水份一个名称罢了。所以业报也是如此,它没有生,因为没有自性。因为没有生,所以它没有灭。
(2)‘若诸世间业,从于烦恼出。是烦恼非实,业当何有实’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世间的一切业报都是由于烦恼而生,烦恼本身并非实有。你现在烦恼,待会儿可能就快乐了,明天可能又烦恼了。它是变化无常,不实在的。不实在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,怎么是实在的?因为业与烦恼幻生幻灭,所以我们才可证悟到解脱。即是说:如果业是实在的,我们就不可能解脱。因为业本身是如幻如化的生灭,它没有自性,是不实在的,没有人束缚你,一切都是我们迷惑,执着而认为实有,当我们把这个执着放下,我们就解脱,不会被这个业所转。如果业是实在的,有自性的,我们即便把执着放下的话,这个业还是存在,阿罗汉就不可能解脱生死了。